2009年6月21日 星期日

部落格的專題專業專職趨勢

資訊傳播專題期末報告976503蕭仁隆

前言

最近,新竹海邊發生一起飆子看情侶不順眼而集體圍毆男生致死事件,驚動全國!並在死者頭七前破案。而這平常小事件會引發府院及社會的高度重視,竟是死者的同學們運用網路功能,一人一信形成網軍向府院的電子信箱施壓所引起。從這事件可以看得出來,網路功能的適當運用所產生無比的效應。而部落格在這方面也有相同的功效,部落格通過社群聯結形成小眾媒體,再連結這些小眾媒體,只要這個議題為大眾所認同,則多數的小眾會形成大浪潮,形成社會的焦點,形成全國的議題,形成大眾媒體矚目的大新聞。例如,近期戎撫天部落格發起「挖掘單車殺手行動」就引起媒體的關注,更成為一時的社會新聞討論話題,即是很好的例子。因此,當如何對應部落格?如何經營部落格?正是當下重要的議題!部落格仍是以前的個人心情網誌嗎?恐怕大有疑問!最近,大師文化公司出版的「大師輕鬆讀─趨勢與網路」第256期;主題為「網住你的客戶」,在名人部落格專欄上披露了一則相當重要的訊息:
〝在美國方言協會(American Dialect Society)於2006年選出的年度重要單字中,有個單字是flog。也就是fake+blog,指的就是假借部落格之名;行部落格之實的「冒牌部落格」,通常都是由企業的行銷部門或公關公司製作。〞
由此觀之,商業界已經在摸索這個廣受全球網路族愛用的部落格,並且感受到其可能的商業潛力與威脅,而這正是部落格的運用準備朝向新趨勢的跡象。這個新趨勢即是「部落格的專題、專業、專職之三專趨勢」,若回顧部落格的發展就可以見其端倪。

部落格的發展

網誌(blog)是網路日誌(weblog)的縮寫,即“Web+log” 的縮寫。在臺灣我們通稱「部落格」,在大陸則稱為「博客」,都是從英文blog音譯而來(陳萬達,2007)。至於“blog”的由來,陳順孝(2005)認為,是美國一家小型軟體公司Pyra;將其公司所寫的“blog”軟體上傳於網路上,供人免費下載與分享。而Pyra公司就是blogger.com的前身。「部落格」起初的功能在於跟大眾分享心情或心得,依照時間順序,以文章的形式在部落格上發表,是一種網路共享的空間。維基百科則認為網誌的英文blog起源於Weblog一詞,意思為網路日誌。而blog是網路日誌(weblog)的縮寫,音譯為「博客」,有網路作者之義。在臺灣稱「部落格」或「部落客」,香港則直譯為「樸」。陳萬達(2007)指出:〝部落格是一種根據既定寫好的程式而成的網路介面,使用者可以自行登入,架構自己的網站頁面,進行內容設計的行事風格。撰寫部落格的使用者, 則稱為網誌作家、博客或部落客,可以書寫生活、工作、時事及其他一切事務。〞
部落格發展至今才十年左右,並不算長。但內容與功能,卻隨著社會的變遷日趨異樣化與多樣化。部落格最早為網路社區的型態發展而來,而部落格的模式最早由Jorn Barger於1997年提出,第一個社區網路則在1998年於Cam World網站形成。1999年“blog”縮寫詞出現,成為新詞,即現今常用的網路術語。同年blogger.com在網路上提供簡單易學的個人網站功能,讓使用者能方便使用。因其方便使用,助長了個人部落格的快速發展。到了2002年,blogger.com將網站賣給Google部落格,發展成為全球性的個人網站,並促使其在社會上的功能日趨重要(陳中和,2006)。目前部落格的使用已經相當普遍,根據波仕特線上市調網在2007年所進行的一份關於「Blog 使用大調查」,調查發現有93.8%的受訪網友瀏覽過部落格,有66.6%的受訪網友擁有自己的部落格(http://www.pollster.com.tw/report/20070720/index.htm)。
陳中和(2006)指出,
〝依Technorati公司於2006年2月所做的網路調查統計得知,目前全球已有二千七百萬個部落格,為三年前的六十倍。而其中有二百七十萬個部落格至少每周更新,平均每天有一百二十萬個新頁面產生。平均來說,每秒就有一個新部落格誕生,每秒就有13.9篇文章產生。〞
從以上的數據顯示,部落格的動能十足,必然會對於各地區的社會與文化產生影響。當部落格以個人分享為主要訴求時,被冠以「個人部落格」看待,即是以私密性的公開性質看待。然而發展至今,卻要開始以媒體看待,也就是視部落格為一種媒體,稱之為「個人媒體」。這是「誰沒有部落格」一書之作者Cyril Fievet與Emily Turrettini認為,部落格的第一個特質是「媒體」。蕃薯藤執行長陳正然更認為部落格是具有影響力的個人特色媒體,其力量超越傳統媒體( Fievety & Turrettini,2006)。至於部落格的另一個特質是甚麼呢?陳中和(2006)認為是〝個人行銷工具〞,個人可以利用部落格建立自己的品牌,行銷自己。如被稱為部落格女王的程如晞老師,近年來竄紅的彎彎,其詼諧塗鴉部落格曾創下一億瀏覽人次。有些部落格後來也成為廠商爭取代言的對象。於是部落格的功能逐漸向行銷傾斜,這是部落格的新發展。每個擁有超人氣的部落格版主,為了維持其人氣於不墜,所費時間與精神不貲程。如晞老師曾在最近演講中坦承,要經營一個有特色的部落格,每天在這上面的關注時間起碼兩三小時以上。由此可知,要成為優質部落格是必需經營的,而經營與行銷正是目前部落格所面臨的重大轉折點。

部落格的專題專業專職趨勢

近年來廣告商開始注意網路這個新生地,除自設網站外,也注視著部落格的發展,這個趨勢是可以理解的。陳中和(2006)就以為,
〝一個沒有商業價值的網路服務,在澎湃洶湧發展之後,是無法支持網路經營的現實壓力。下一個階段需要關注的是,部落格商業化過程如何在自由與商業之間找尋平衡之道。〞
從這裡已可以看得出來,部落格的商業化是未來的趨勢。David在「網住你的顧客」一書中,將部落格列入善用網路行銷工具組之中,又在網路行銷與公關行動計畫中,提示嚐試用部落格來接觸消費者(David,2006)。況且不少企業的CEO竟也是部落格的站長或分身。所以部落格的商業化現象只是遲早的問題,針對目前的發展趨勢,可以歸納為三個方向:
1. 部落格的專題趨勢
2. 部落格的專業趨勢
3. 部落格的專職趨勢

在部落格的專題趨勢方面

經營部落格者,除了一般人之外,不乏具有專業背景人士。對於某方面具有特別的興趣或專長,且常以此作為部落格經營的特色。具這種特色的部落格就是專題部落格。譬如奇摩網站的部落格,就依其特性將部落格分為十六類,其分類如下:
文字創作影像創作興趣嗜好休閒旅遊生活情報視聽娛樂運動體育藝文賞析3C/網路媽媽寶寶寵物當家學習成長科學新知財經企管政經人文社團組織。〞
在各分類之下又細分,例如,藝文賞析類下又細分,
文學評論閱讀心得藝術評論電影評論傳統藝術藝文活動表演藝術其他。〞
只要在其分類項目上點選,即可與該部落格連線,進入該部落格。其中具有特色專長的部落客,以「摩人」稱呼,這些摩人就是「奇摩摩人」,與一般稱這些人為「達人」不同。但名稱雖異,指謂相同。「達人」是日本對精通學問的技藝之士的稱呼,任何行業冠上「達人」,就代表是該行業的頂尖高手達人。目前社會上常有謂業界達人,例如,台灣菸酒公司嘉義酒廠就有一位調酒達人蔡煜義。不管是達人還是摩人,這個名詞的出現及流行,就代表部落格已經開始往專題特色的方向發展。
「達人」資料來源: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02213841

在部落格的專業趨勢方面

所謂專業的趨勢,指的是部落格發表的內容在某行業的專業化發展趨勢。而這樣的部落格常是企業主所設立的部落格,用以補公司網站的不足。也有請一般的部落格為其產品代言,形成一種間接的行銷行為。也就是一種商業化的廣告行銷。目前這樣的手法,尚被批評為違反部落格的自由精神。然而,這是一種趨勢!在「大師輕鬆讀」的名人部落格中就提到,
〝沃爾瑪索尼及麥當勞等知名氣都曾在這裡摔跤〞以及〝蘋果電腦狂人賈伯斯(Steve Jobs)的部落格〞
這些都是在美國發生的企業「冒牌部落格(flog)」。然而這樣的情形將會持續發展,最後這種專業的部落格可能會變成企業的一個部門,這個部門的工作必然是為該企業做部落格行銷,及為顧客提供互動的機制,解決客戶面臨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非關企業營收,而是顧客服務與企業形象品牌的建立。舉例來說:
智邦生活館http://hosting.url.com.tw/bizblog.html就明白的說,要為企業架設企業專屬的部落格,稱之為「企業部落格」。這些網站是獨立網址,用以協助打造公司品牌,但禁止入口網站的廣告。一般這些企業部落格都是付費部落格。現在國內重用部落格的產業,還是偏向於媒體、公關、娛樂、出版事業,以補實體服務之不足。較出名的有毛寶公司(http://blog.roodo.com/maobao),威盛電子公司(http://www.ultramobilelife.com/)。時報旅遊部落格http://blog.roodo.com/ctstravel等等。

在部落格的專職趨勢方面

當部落格講求行銷,講求經營時,就已經註定會走向專職方向發展。因為,當須維持其部落格的品質和產能時,就勢必從兼職餘閒開始往專職之路前行。不然,就要找助理幫忙處理部落格訪客的問題,與訪客互動,才能維持人氣於不墜。例如,經紀人公司為其明星開設部落格,用以經營該明星的事物。但明星本人過於忙碌,因此有勞於助理人員代理部落格事物,這就是一種典型的專職部落格。在企業部落格的經營方面,更是一種專職的工作。還有一些網路創業的達人,為了創造商機,架了十多個部落格。但一個人要同時經營如此數量的部落格,談何容易!乃委由網路公司維護管理。譬如,商周2008年9月出版的「網路好好賺」,就介紹21世紀房屋仲介公司的某店長,採取大量建立部落格方式經營其事業。共架設達十五個部落格,使其年薪高達五百萬元。而這些部落格則委由網路公司維護管理,這就是部落格的專職維護管理。因其所得已足以支付被委託的專職網路公司。從這些趨勢來看,在商業利益不斷進入部落格的情勢,只有越來越嚴重!

結論

部落格的發展至今進入第十年左右,然而,當初清秀的純個人的本質已經逐漸喪失,網路標榜的自由與個人化特質,隨著社會需求的變遷也在改變中。有句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利之所趨是萬人難檔的。網路經營若要持久,必須注入商業模式,這也是楊致遠使雅虎成功的因素(劉祥亞,2009)。網路如此,部落格若要有特色、有內容,經費的支出是必然的,而經營的收入也就成為理所當然。人們因需求而上網,入部落格。所謂志趣相投,各取所好,乃形成一個個同好社群,網站如此,部落格也如此。有社群就有人氣,有人氣就有商機,當商機大到足以投資時,廣告行銷必然進入,於是另一種的商業經營模式開始形成。這也就是何以說部落格將來會走入專題、專業、專職趨勢的原因。因為這三種趨勢正是商業化的必然趨勢。這個發展亦可由以下文字變化看出趨勢:
在文字變化方面
blogger.com → weblog → blog → flog
網路功能變化方面
網路日誌 → 共享心情或心得 → 單一特色 → 達人寫作 → 專題報導 → 專業經營 → 專職管理 → 廣告行銷
以上發展趨勢中,可以很簡明的看出部落格的進化現象。但這些現象並非在進化後,其他部落格就要消失,而是相互並存的。人們也因此有更多的選擇機會,依其需求進入其所認同的部落格。購物也罷,同仇敵愾也罷,分情分享也罷,知識交流也罷,經驗分享也罷,網路的社會裏,沒有人可以限制其他人這個可以,那個不可以。因為,這是共享的網路社會,各取所需,只要不從事犯罪行為都是被允許的。所以,有人認為商業行為不該進入部落格,其實,有這種想法的人未必正確!因為,網路既為共享,相同的,妳也可以拒享你所不認同的。拒絕與接受是很公平地呈現在每個使用者眼前,供你選擇。然而,部落格的自體演變,仍會隨著社會大環境的變遷而不斷的演進。未來的部落格樣貌是很難被清楚地描繪!套句解構理論的觀點,部落格的自由、公平、共享原則,本身就會自然而然的自由演化,其演化的真正動力則來自於自體自由的趨勢。

參考資料

紀佩君(2004)。網路文學:BLOG。網路社會學通訊期刊,43期。
(mail.nhu.edu.tw/~society/e-j/43/43-03.htm)
陳順孝(2005)。部落格對新聞事業的衝擊。「阿孝札記」網站。
http://ashaw.typepad.com/about.html
周立軒(2005)。網誌的使用者與使用者行為之研究。元智大學資訊研究所資訊傳播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桃園縣。
陳萬達(2007)。網路新聞學。臺北縣:威仕曼。
邱盈佳(2008),網誌教案/架15個部落格賣屋。網路好好賺﹐2008年9月﹐26-32。
王毓莉、賴祥蔚、陳中和等(2006)。廣電暨新興媒體寫作的理論與實務。臺北市:五南。
劉祥亞(2009)。網路巨擘楊致遠的造富奇蹟。臺北縣:好優文化。
David Meerman Scott(2007)。網住你的顧客─大師輕鬆讀No.256。臺北市:臺灣大師文化。

從閱聽者觀點探討數位時代雜誌的商業模式

期末報告 by 966505

新科技的發展改變了受眾的閱聽習慣,原本運用紙本傳播新聞圖文的平面雜誌,已經無法像過去那樣滿足閱聽大眾的需求,媒體接觸率逐年下滑,經營者面臨重大挑戰,相繼提出因應作法

在美國,前中國時報社長王健壯於 3 月 21 日的課堂演講中提到如: Time 提出的變革是加強專長的運動、時尚方面的報導,並提供客製化的紙本雜誌服務,讓閱聽大眾自行挑選內容,集結成一本個人專屬的雜誌,可以永久保存。

在台灣,除了加強數位內容外,在表現的平台上,多年前包含天下、商周…等都已利用 Zinio 出版數位雜誌,也發展 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希望杜絕盜版問題。然而這幾年的推動,並未有效表現在營收上,經營困窘的局面依舊未獲得舒緩。

從閱聽者的觀點如果將平面雜誌在數位時代面臨的問題概略分成:「報導內容」及
「表現形式」二者的話,內容部分因為各雜誌的類別、屬性不同, 例如:時尚類雜誌,閱聽者可能對於時裝秀的需求度高,因此加強數位影音內容會有顯著的加分效果;而財經類雜誌,閱聽者需要精算每種投資的報酬率,因此在數位內容上,加強財經新聞的影音報導也許不是那麼有效,反而提供各種互動的投資報酬率圖表會比較實用。牽涉的範圍較廣,比較難從一而論,暫不在此討論。

在表現形式上,雖然數位雜誌已行之有年,但其思考邏輯仍是紙本雜誌的延伸, 無法滿足數位時代閱聽者的需求。

檢視國內銷售量較佳且積極推動數位市場的天下商周今周刊電子雜誌,其實是將紙本雜誌掃瞄成 PDF,再搭配 Zinio 的功能,模擬實際閱讀時會有劃線、下註解的一些功能,並未針對電腦使用者偏好的閱讀字數、閱讀動線…等習慣重新設計。同時不方便下載在手機、PDA 瀏覽,當有收藏價值時也不方便保存。

網路強調個人化的趨勢及成本低廉的概念,與電子雜誌以「一期」為單位的計費方式也相互衝突。目前紙本雜誌的閱聽者鮮少人會對一本雜誌所有的報導都興味盎然的從頭看到尾 ,對於網路使用者來說,已習慣閱讀單位以「一篇」來計算 ,更無法接受付費瀏覽同一期卻不感興趣的內容。

平面雜誌經營者在思考數位雜誌表現形式時,受限於可以選擇的平台不多,而像 Zinio 很難為了台灣而做平台上的改變(任欣駿,2006),建議可以自行開發符合數位時代閱讀者的閱讀介面與重新制定計費方式。也許在重新思考發展數位雜誌的商業模式時,不用每篇報導統一定價,而是隨著閱聽者的接受程度,運用拍賣概念,由市場機制決定每篇報導的價值。

參考資料:
任欣駿(2006),台灣電子雜誌業者之經營策略研究。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研究所(含碩專班)碩士論文,台北市。

陳京琳(2008),影響消費者採用電子雜誌因素之研究。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研究所(含碩專班)碩士論文,台北市。

從載具的發展看數位匯流

 資訊傳播專題期末報告
楊博涵 976409
近年來,電腦運算晶片越來越強大,但需求沒有跟著增加,於是長期以來,使用者長期每隔幾年就必須淘汰舊有設備,以追逐不斷更新的硬體設備。但是換機後所增加的效能,使用者往往不是用不到,就是被新版本的軟體消耗掉,反而再度陷入追求效能的惡性循環。其實針對大多數的人而言,他們對於電腦的需求變化不大,常 常只是上網、收發E-mail、文字處理等,尤其對於行動商務者,他們更需要的是一台實用性高、簡單又輕巧的電腦就好,「夠用就好」的消費哲學,突顯了小筆電和智慧型手機的發展利基。
  科技匯流的趨勢,加速縮減手機和電腦之間的差距,未來手機的運算能力將不輸給電腦。尤其近年來,以Apple、HTC、黑莓機等為首的智慧型手機推出,甚至 Amazon也推出大螢幕的電子閱讀器,螢幕尺寸大小不再是分隔界線。Nokia執行長曾說過:「我們認知的手機和PC之見,正在聚合 (converging)。」(轉引自數位時代,2009)。 我認為,未來產業發展的趨勢,不再像現在一樣壁壘分明,而是各個科技大廠甚至是網路廠商,都會按造自身現有的優勢,以期能跨領域整合出新的市場。
   另一方面,不論是小筆電等設備的發展,也要基於行動上網的發展,根據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所公佈的98年「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截至 98年1月3日為止,台灣地區上網人口已突破1580萬,上網比例為70.95%,就行動上網部分,目前人數雖僅有125萬左右(約7.7%),顯示行動 上網部份仍有相當的成長空間。科技產品的創新發展,再加上行動上網的便利性,運算能力和服務卻逐步走向輕盈、個人化時代,使用者不必再攜帶笨重的筆記型電 腦才能處理事務。
  資策會的研究也指出,由於小筆電輕便、打破空間限制的特性,未來有機會順勢結合行動電視、電子書,甚至是GPS等周邊硬體或軟體,成為一個整合不同產業、通路及應用服務的新平台。未來軟體和服務方面的表現,才是下一波發展的重點。
   同時,今年剛結束的Computex 2009電腦展,針對使用者的需求,Qualcomm提出了一個新的名詞為Smartbook,它將螢幕再縮減到只有4到7吋,並省略鍵盤等非必要功能, 改以觸控式操作,就是將現有的智慧型手機的內部機構,讓產品外型更輕薄,像是螢幕大一點的智慧型手機。因為手機核心組件並不特別耗能、發熱,因此裝到了小筆電這麼大的機殼中,自然就能更加冷、靜,對於電力的耗損也更小,號稱即便持續使用也可超過八~十小時。
  在科技匯流的趨勢下,未來我們需要的行動裝置是什麼?我認為未來的產品不再只是強調科技的技術,而是產品可以作為一種生活方式,它會更加的個人化、輕巧化,成為展現個人品味或是形象的工具與平台。從電腦的發展歷史也可觀察到這點,人們過去只一味的追求高效能,當追求效能到了一定程度後,我們就開始回頭 思考自己到底需要什麼?人永遠追不上科技的發展,因為這給了後進著一個發展的機會,這也就是訴求「夠用就好」的小筆電能熱賣的主因,從這之後,就會有越來 越多的產品開始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而這些產品的出現,或許也將改變我們的生活模式,但不論是小筆電、Smartbook或是智慧型手機,這些科技產品真 的是最終的行動載具嘛?我自己也不這麼認為,尤其在Google推出Android開放式作業系統後,在手機產業也造成了一大震撼,其開放性代來了更多的 可能性,再搭配上雲端運算的架構,人們可以隨時隨地連上網路,當這一步真的成真,我想每天我們都將帶著微型電腦出門。
  當處理速度的加快、網路 頻寬的提昇,產生了這波數位匯流的趨勢,科技平台從電腦延伸至手機、電視等軟硬體產業。使得我們的生活充斥著資訊科技和網際網路的產品,對我們的生活習慣 也造成很大的影響,不知道從何開始,我們已經習慣了身邊一定要有手機跟網路,到底是科技改變了我們,還是科技改變了我們?究竟行動載具會如何變化?沒有人可以肯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未來,所有的企業都應該是多角化經營,彼此的領域在匯流的影響下,會相互重疊或是產生更多的異業合作,這一切所產生的聚合作用 正慢慢的發酵,對於未來,我們可以有更多的想像空間。

參考資料:
數位時代(2009)。打破PC與手機的應用疆界
陳世耀(2005)。新體驗時代來臨,e天下雜誌。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09)。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

2009年6月20日 星期六

電子遊戲音樂文化的發展與媒介創新

資訊傳播專題期末報告 呂紹瑋


電子遊戲是當今宅經濟最主要的推手之一,在短短不過五十年的時間,電子遊戲文化儼然形成一種新媒體的形式,而從電子遊戲文化所衍生出來的電子遊戲音樂,更是深刻的影響到流行音樂、電影配樂、科技聲音藝術等人類文化各層面。吾人試圖依據麥克魯漢的媒體四大律,來思考電子遊戲音樂的發展與媒介的關係。


電子遊戲音樂延伸了什麼?

出生於1960年代後期至1980年代目前的青壯年,是第一個和個人電腦、電子遊戲機一起成長的世代。這個世代,單純地從遊戲開始接觸科技,小精靈、迷魂車、小蜜蜂等等電子遊戲,就是他們對於數位文化和科技的第一印象。在童年的歡樂中,度過了遊戲機史上光輝的八位元世代。這個經驗,和之前在類比時代成長的人、或者是後來在網路時代成長的人都不盡相同。類比時代成長的人,多因實務需求,爾後開始學習如何去駕馭數位科技;網路時代成長的人,從出生就同時由通訊、社交、學習、娛樂、接收資訊和表現自我等各個角度全方位的浸淫在數位科技之中。而出生在電腦科技剛起步發展的這個族群,則以自己過去的記憶出發,去重新檢視自身在社會中的價值和定位。它們喜歡運用的,是和自己成長過程重疊的 8-bit 科技,或者一些日常生活中就經常接觸的消費科技,這些科技藝術家喜歡利用類似聲音晶片所發出來的簡單聲響,或低像素螢幕上單調的色彩像素的素材,因為這些素材呈現出一種獨特的識別系統,產生出早期科技所塑造出來的氛圍(葉謹睿,2008)。


電子遊戲音樂取代了什麼?

最早期的電子遊戲,常是以類比的錄音或唱片來提供音樂,當然,這種數位與混合的作法,並不實用,也提高了製作成本;因此,廠商轉而開始以聲音晶片來產生與遊戲搭配的音效,聲音晶片並不儲存任何的聲音資訊,他是透過程式碼的指令來控制電流,進而發出聲音。透過錄音帶、唱片產生的聲音,是預先錄製聲音資訊的一種重現或還原,但透過聲音晶片發出的聲音,則是遵循指令去即時合成的結果。也就是說,聲音晶片,比較像是一種透過程式碼去演奏的電子樂器。透過聲音晶片產生的音樂,已逐漸取代實體樂器所產生出來的音樂。


什麼被恢復了?

Slocum在2003年完成的〈點陣樂器〉,將舊式點陣印表機在列印時會發出噪音的特點,反向思考當成值得突顯的特色,並且巧妙地創造了一台獨一無二的電子樂器。透過外接的八個按鈕,觀者可以隨性的彈奏這一台點陣印表機,這種手法除了趣味之外,也提供一種對於科技奔馳下,質疑這個消費型的科技文化下的省思。加拿大藝術家 McKay 的〈手機雕塑〉(Cell Phone Sculptures) 系列,則是以手機這個典型的消費型科技文化產品作主題,針對手機這個高期待、高淘汰的消費科技產品,從各地收集淘汰或故障的手機,加工成為可以彈奏的手機電子琴,用腳踩控的手機鼓等,不斷以豐富的想像力為這些淘汰品尋找新的意義和功能(葉謹睿,2008)。


電子遊戲音樂的反思與逆轉

以電玩音樂作為創作要素的實驗音樂團體 8-bit people (2007) 說:「我們是一群熱愛骨董電玩而集結在一起的藝術家,我們對音樂創作所抱持的態度,也同樣反映出我們對骨董電玩文化的著迷。」Game Boy Music 創作的方式是把音樂家研發出來的遊戲軟體卡匣,放到一般的 Game Boy 手持遊戲機中,就可以把一台遊戲機,變成用來表演的工具。也就是說,透過這種軟體,表演者可以用遊戲機的按鍵,直接操控聲音晶片,讓他發出自己想要的聲響和旋律。近幾年的 Game Boy 音樂表演,也開始結合其他舊式和淘汰的電腦設備,組合出更複雜、有趣、靈活的音樂效果。Game Boy Music 在1990年代後期開始流行,目前在全球各地都有這種地下音樂族群。這種地下文化,其實蘊含一種反動的性格。這些音樂家小時候被電玩文化所吸引,長大後,開始使用自己的規則去重新詮釋這些電玩,創造自己的文化潮流。這些人從被動的電玩文化消費者,轉化為電玩文化的參與者,甚至想要把這些消費科技的詮釋權從企業的手中奪回到這些音樂家手中(葉謹睿,2008)。參與2007電子光藝術節的音樂家 Burke 表示:「人們喜歡去捏那些大型企業的鼻子。當你把任天堂掌上遊戲機拿來做音樂,任天堂公司就失去了告訴你如何去使用這個產品的權力。」


麥克魯漢的媒體四大律,可提供我們對於媒介創新和社會文化的關係做出一個宏觀的詮釋,對於未來試圖從事遊戲音樂創作的創作者,可利用這樣的架構做出更具有深刻意義的音樂作品或應用。


參考文獻:

葉謹睿 (2005)。數位藝術概論:電腦時代之美學、創作及藝術。台北:藝術家。

數位麥克魯漢(宋偉航譯)(民89)。台北:貓頭鷹。 (原著出版年:1999年)

圖解電子遊戲史。(蔣靜明、李宜安譯)(民91)。台北:電腦玩家。 (原著出版年:2002年)

林奎佑 (2003)。電玩-慾望與機器的共生體。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新竹市。

讓全世界來「哈台」

過去政府推動的亞太營運中心政策,其中有一項亞太媒體中心的計畫,當時的口號是要讓台灣成為華語影視中心,也有人甚至喊出東方好來塢的願景。但口號與願景都隨歲月流失化為泡影。過去政策之所以失敗,主要原因在於忽略行銷導向的規劃,因此雖然理想、願景崇高,卻無法為市場接受,最後就不了了之。

數位影音不可能速成,因為影音產業攸關台灣文化的發展,而且跟過去台灣的代工經濟的產業發展不同。這幾年台灣各地出現許多新節慶的方文化活動,例如前文建會陳其南主委,當年積極倡導社區總體營造,默默耕耘文化創意產業,讓各地社區意識抬頭,文化活動如雨後春筍的展開,這種透過草根運動的文化政策發展,或許也是同屬文化產業的電影與電視,可以藉之促進推展的模式。

數位影音的可以考慮朝兩極化發展,一為巨型媒體集團與電信傳播集團,一為個人化的工作坊。

一、最近幾年有一些金融財團,例如富邦與中信金,開始涉足電信與電視媒體;還有一些光電企業,例如徠德與中環,也投資影視產業,他們已注意到寬頻娛樂的發展趨勢,以及數位娛樂的價值,這對台灣影視產業的發展是正面的,只要建構合理的投資環境,公平的市場機制,不必太多輔導金或獎勵,相信這些企業有能力讓台灣的影視產品,在國際影視市場崢嶸頭角。

二、推動數位影音運動,發揮台灣中小企業的特色
數位影音個人化創作是趨勢,台灣有下列優勢推動數位影音運動:
1 台灣網際網路普及
2 台灣個人電腦與手機普及率居全球之冠
3 台灣文化多元,社會開放,人民可以免於恐懼、自由自在、無拘無束開發創意,是影音創作的天堂。
4 台灣中小企業的發展經驗與特質與個人化的服務相容。
可以草根運動的方式著手,一步一腳印,很堅定確實的開展,結合中小學老師、各大專院校廣播系所學生、各電視媒體、各數位平台共同推動「台灣數位影音運動」。可以透過教育、培訓、比賽,鼓勵全民創作影音作品,以「記錄自己生活、留下台灣的容顏」為訴求,誘導人民投入數位影音運動。我們也可舉辦系列比賽或影展,例如:籌辦國家形象影音創作比賽,舉辦反賄選影音創作比賽,舉辦為父母影音立傳,徵求玉山四季……等活動,這運動預期可以達到下列成效:
1. 提升數位影音創作技術
2. 培養影音製作人才
3. 提升影音作品的欣賞品味與水準
4. 培育數位影音工作坊
5. 鼓舞主題數位影音資料庫的建構
這個運動也可以讓新聞局目前已後繼乏力的影音資料平台,藉這些系列活動展現生機。
相信十年後台灣會是全球數位影音內容最發達的國家之一,也預期台灣多元文化與自由民主的環境,可以讓台灣年輕世代創造最優質的影音作品讓全球哈台。

台灣發展數位電視幾乎與世界同步,但廣播電視業對數位電視技術與可能的商業模式,都是邊做邊學,學術界也幾乎如此,初期大家對數位電視的理解猶如瞎子摸象。如今技術掌握已然上路,但內容製作仍需努力。
政府宜協助業界導入製作人制度,不要再重覆過去只以導演為尊的影視制度,要鼓勵製作人以行銷導向創作影音產品。

數位電視的發展
以目前的態勢無線電視數位化不可能快速發展,主要是台灣的電視數位化是整體國家e化的一環,發展過程較少思考消費者的需求。而且電視市場有線電視與衛星頻道的發展,讓免費的無線電視的營運,處於極為不利的地位。無線電視數位化的投資成了新的負擔,尤其數位開播初期甚少廣告收益,因此推動數位化的腳步,想要大步跨出,可從消費者的需求思考對策:
1. 發展高畫質與互動電視
根據瞭解,數位電視的推展在美日韓等國是採高畫質訴求,而歐洲先以多頻道與互動電視為策略,再導入高畫質電視,藉以吸引消費者與創造數位內容的價值。台灣既已有數位電視發展條例,規定電視機廠商要內建數位電視接收模組,宜進一步規範應有接收高畫質與互動的功能,並鼓勵與獎助高畫質電視節目與互動電視節目的製播。
2. 有線與無線電視宜同步發展,共生共榮
台灣有線電視普及率高,衛星頻道又過度發達,超過百分之八十的家庭,習慣透過有線系統收看無線電視。無線電視數位化固然可單獨另立平台,讓消費者多一選擇的機會,但因數位化需另外購買機上盒,才收看得到電視節目,消費者需要分別有兩種不同的機上盒,才可能既收看數位的無線電視,也可收看數位的有線電視。對消費者會是負擔。
如果政策讓有線必載無線電視,但只有一個免費,其他比照衛星頻道收費必載,依消費者訂閱量拆帳。以目前的電視市場生態,這種方式對無線電視數位化才有營利的商業模式,也才可望讓台灣無線電視的發展,得到較公平的機會。這對消費者也較有利,不影響他們的收視習慣,也不需買兩個機上盒。如果不想付費的,就可選擇無線電視機上盒,收看十多個甚至更多的免費電視。
3. 數位電視推廣要多管齊下
若單靠目前機上盒的銷售方式,數位無線電視的普及恐怕還要花上三五年,應該有一個統籌單位擬定行銷計畫,讓數位電視除了在傳統電視可收看外,應該讓個人電腦、電信網路MOD等新興媒體也可方便收看,以加速普及。

數位內容產業特別是數位影音,會是台灣奠定自主經濟的主要動力,若能短期創造合理公平的市場環境,鼓勵企業集團投資影視產品;長期推動數位影音運動,鼓勵全民參與影音記錄與創作,為下一代創造有「台」可哈的環境,十年後或許可以讓全世界來「哈台」。

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


聯經數位總經理柯銘傑演講後,
由戎撫天老師與同學們討論
演講內容及延伸議題。

中視副總經理曠湘霞演講

「兩岸和解及數位匯流對電視產業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