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從早期需要使用撥接上網的佈告欄系統 (BBS)到後來的論壇、討論區,其核心精神強調的是群體互動,透過社群的力量產生源源不絕的創造力,使得討論區得以長久的維持,這也是符合人類社會之演進,從獨居到群居。但部落格的出現反其道而行,強調的是個人的魅力與價值,有我即有格,個人的力量可以影響這個世界,可以發揮獨有的影響力。
誠如 Anderson (1996) 認為作者在產製文本的過程當中就已經隱含了觀眾的存在,而 Bloom (1996) 則認為日記的作者在寫日記時,都有觀眾在心裡。因此部落格發揮了這樣的特性,人都有想要一夕成名的心態,原本只是默默無名的小卒,因為文章而成為人人追隨的部落格達人,正滿足了表演的慾望,也因此成為在行銷、推廣部落格上的重點。
與其它的網路社群相比,部落格社群的形成來自於部落格與作者之間的聯繫,而非由於共用一個網路的空間。Efimova & Hendrick (2005) 認為,部落格社群的出現是很詭異的,因為部落格理應是非常高度個人化的空間;但從另一方面來看,由於人類本來就是群居的動物,就像在城市裡有自己的家和公共空間一樣,個人私有空間與社群空間理當共存。
部落格其原本的價值 – web log(日誌)已逐漸模糊。就其原意,部落格應是一種提供紀錄個人日誌的工具,而逐漸演變出豐富多元化的內容。但其終究是個人的工具,一旦部落客停止了內容的更新,部落格就等於是結束了生命,一個部落格的精神是其他部落客無法取代的,因此不會聽到有部落格主閉關將部落格交棒給其他人的情形。如同居住在城市裡一樣,部落格空間的人口分佈並不平均也不整齊。在有的鄰里中,交流著許多互動與溝通行為,有的鄰里卻只不過像是隨便將房子聚在一起,居民之間毫無交集與互動。有的部落格社群空間具有明顯的範圍和邊界,但是大體來說,要界定出社群的範圍非常困難,尤其是對於非社群成員的人而言。
Web 2.0中重要的精神是群體智慧、豐富的體驗、分享與?與,這其實早已存在於網路多年,要談旅遊、買產品、找遊戲等,現金大多數使用者第一個想到的仍然那些經營已久的社群網站。社群網站中,每個人都能發表自己的意見,提供獨到的見解,或是從中汲取知識,討論區並不會因為個人的離開而停止中斷,每個人都是討論區的主角,都可以提供與分享自己的知識與經驗,不需要經過外力(如管理者)即會自然的運作,生生不息,達到一個循環與穩定成長的平衡。
回過頭來看部落格,它是一個紀錄的平台,還是一個與世界接觸的窗口,如今應已無人會去在意,而在彰顯個人價值的同時,別忘了是否同時是忽略了弱勢者的聲音。部落格的存在有沒有價值?應該是肯定的,但是部落格終將回到它最原始的面貌,甚至未來有更新的網路殺手級應用給取代。是Twitter?Plurk?不管是甚麼,只要是能產生出話題,能創造出話題、明星,就有機會成功,因為這是一種人性。
參考資料:
Efimova L, Hendrick S. (2005). In search for a virtual settlement: An exploration of weblog community bound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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